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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蒙古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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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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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(xiàng)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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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繳庫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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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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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(biāo)準(zhǔ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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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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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(shè)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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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自治區(qū)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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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綜〔2009〕90號,財綜〔2010〕97號,財稅〔2010〕44號,財綜〔2013〕103號,財稅〔2015〕80號,財辦稅〔2015〕4號,財稅〔2017〕51號,財辦稅〔2017〕60號,財稅〔2018〕39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財稅〔2020〕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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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自治區(qū)扣除國家扶貧開發(fā)工作重點(diǎn)縣農(nóng)業(yè)排灌用電后的全部銷售電量征收;費(fèi)率為1.1250厘/千瓦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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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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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水利建設(shè)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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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自治區(qū)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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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綜〔2011〕2號,內(nèi)政發(fā)〔2012〕41號,財預(yù)〔2014〕368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財稅〔2017〕18號,內(nèi)財非稅〔2018〕1356號,財稅〔2020〕72號,財稅〔2023〕9號,內(nèi)財稅〔2021〕105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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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單位和個人實(shí)際繳納增值稅、消費(fèi)稅稅額計征;2022年費(fèi)率為1%,2023年起費(fèi)率為0.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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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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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基礎(chǔ)設(shè)施配套費(fè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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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地方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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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政發(fā)〔1999〕12號,計價格〔2001〕585號,財綜函〔2002〕3號,內(nèi)政辦字〔2014〕246號,財稅〔2019〕5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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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行標(biāo)準(zhǔn)為內(nèi)政發(fā)〔1999〕12號文件及自治區(qū)政府單獨(dú)批復(fù)盟市政策,不同盟市的配套費(fèi)標(biāo)準(zhǔn)不盡相同,具體按照各征收單位出具的自治區(qū)政策或批復(fù)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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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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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費(fèi)附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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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地方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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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育法》,國發(fā)〔1986〕50號(國務(wù)院令第60號修改發(fā)布),財稅字〔1986〕120號,國發(fā)明電〔1994〕2號、23號,國發(fā)〔2010〕35號,財稅〔2010〕103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財稅〔2016〕74號,財稅〔2018〕70號,財稅〔2019〕13號,財稅〔2019〕21號,財稅〔2019〕22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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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單位和個人實(shí)際繳納增值稅、消費(fèi)稅兩稅稅額的3%計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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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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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教育附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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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自治區(qū)和地方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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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育法》,財綜〔2001〕58號,財綜函〔2003〕2號、9號、10號、12號、13號、14號、15號、16號、18號,財綜〔2004〕73號,財綜函〔2005〕33號,財綜〔2006〕2號、61號,財綜函〔2006〕9號,財綜函〔2007〕45號,財綜函〔2008〕7號,財綜函〔2010〕2號、3號、7號、8號、11號、71號、72號、73號、75號、76號、78號、79號、80號,財綜〔2010〕98號,財綜函〔2011〕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、5號、6號、7號、8號、9號、10號、11號、12號、13號、15號、16號、17號、57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內(nèi)政字〔2016〕64號,財稅〔2018〕70號,財稅〔2019〕13號,財稅〔2019〕21號,財稅〔2019〕22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內(nèi)財稅〔2020〕63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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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單位和個人實(shí)際繳納增值稅、消費(fèi)稅兩稅稅額的2%計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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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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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事業(yè)建設(shè)費(fè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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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自治區(qū)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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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發(fā)〔1996〕37號,國辦發(fā)〔2006〕43號,財綜〔2013〕102號,財文字〔1997〕243號,財預(yù)字〔1996〕469號,財預(yù)〔2014〕368號,財稅〔2016〕25號,財稅〔2016〕60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內(nèi)財非稅〔2019〕736號,內(nèi)財稅〔2020〕60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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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提供娛樂服務(wù)、廣告服務(wù)的相關(guān)單位和個人的計費(fèi)銷售額征收;費(fèi)率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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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電影事業(yè)發(fā)展專項(xiàng)資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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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中央國庫和自治區(qū)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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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電影管理?xiàng)l例》,國辦發(fā)〔2006〕43號,財稅〔2015〕91號,財教〔2016〕4號,財稅〔2018〕67號,內(nèi)財非稅〔2016〕37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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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經(jīng)營性電影放映單位票房收入的5%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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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人就業(yè)保障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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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入自治區(qū)和地方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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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殘疾人就業(yè)條例》,財稅〔2015〕72號,財綜〔2001〕16號,財稅〔2017〕18號,財稅〔2018〕39號,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,發(fā)改價格規(guī)〔2019〕2015號,內(nèi)財稅規(guī)〔2021〕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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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(yè)未達(dá)到規(guī)定比例的差額人數(shù)征收;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未超過當(dāng)?shù)厣鐣骄べY2倍(含)的,征收標(biāo)準(zhǔn)為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,超過當(dāng)?shù)厣鐣骄べY2倍的,征收標(biāo)準(zhǔn)為當(dāng)?shù)厣鐣骄べY2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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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植被恢復(fù)費(fè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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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審批權(quán)限繳入中央國庫、自治區(qū)國庫或地方國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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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森林法》,財綜〔2002〕73號,財稅〔2015〕122號,內(nèi)財農(nóng)〔2014〕1681號,內(nèi)財非稅〔2016〕375號,財稅〔2023〕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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喬木林地、竹林地、苗圃地,每平方米10元;灌木林地、疏林地、未成林造林地,每平方米6元;宜林地,每平方米3元。特殊區(qū)域林地,可按照上述規(guī)定標(biāo)準(zhǔn)2倍收取。詳見內(nèi)財非稅〔2016〕375號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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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本清單收錄的是收入基本歸屬我區(qū)的政府性基金,收入全部繳入中央國庫的政府性基金詳見全國清單。2.本清單中所列“地方國庫”包括盟市和旗縣國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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