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,海拉爾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區(qū)委、區(qū)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海拉爾區(qū)2021年政務公開要點》的要求,嚴格信息發(fā)布程序,切實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;本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海拉爾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聯(lián)系(通訊地址:海拉爾區(qū)東山黨政辦公大樓635室,電話:0470—8116635,郵編:021008)。
一、總體情況。
根據(jù)區(qū)委、區(qū)政府的有關工作部署,海拉爾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海拉爾區(qū)2021年政務公開要點》要求,積極發(fā)揮政府網(wǎng)站信息公開主平臺作用,圍繞便于群眾知情、辦事、監(jiān)督等原則,主要通過政府網(wǎng)站,采取長期、定期和隨時公開三種形式實行政務公開,公布應及時公開的政務信息。緊緊圍繞海拉爾區(qū)社保、就業(yè)等業(yè)務經(jīng)辦工作,進一步加強信息發(fā)布,回應社會關切,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程序,嚴格監(jiān)督考核,全面推進海拉爾區(qū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。
(一)主動公開情況。嚴格按照《2021年呼倫貝爾市政務公開要點》、《海拉爾區(qū)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等文件要求,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,2021年通過海拉爾區(qū)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主動公開信息社會保險、就業(yè)服務類27條,辦理網(wǎng)民留言答復32條。
(二)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。嚴格按照《條例》和海拉爾區(qū)信息公開指南進行辦理,進一步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,2021年全年本單位未收到依申請公開申請,未涉及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。
(三)政府信息的規(guī)范化、標準化管理情況。根據(jù)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2021年海拉爾區(qū)政府信息公開指南,完善《海拉爾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,進一步完善局信息公開工作機制,明確本單位辦公室作為信息公開工作牽頭部門,負責信息公開工作推進、協(xié)調;按照“應公開盡公開,公開為常態(tài)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原則,有序開展信息公開工作。
(四)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。2021年,我局按上級要求,對本單位信息公開指南、信息公開制度、機關簡介、財政預決算、主動公開文件等欄目信息及時進行更新維護。
(五)不斷強化信息公開監(jiān)督保障。
1.工作考核情況:主動接受海拉爾區(qū)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社會的監(jiān)督,及時主動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。
2.社會評議情況:2021年,本單位在海拉爾區(qū)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“城市主人”專欄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4次,設置非常滿意等五個選項,供廣大人民群眾選擇,積極主動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與建議。
3.責任追究結果情況。2021年度本單位未發(fā)生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情況。
二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。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制發(fā)件數(shù) | 本年廢止件數(shù) | 現(xiàn)行有效件數(shù)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
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許可 | 6條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處罰 | 8條 |
行政強制 | 0條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信息內容 | 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0 |
三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。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一、本年度 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六)其他處理 | 1.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2.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3.其他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(七)總計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。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(jīng)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。
(一)主要問題:一是公開的主動性還不夠好,對政務公開的認識還不夠全面,公開為常態(tài)、不公開為例外的意識尚未牢固確立,公開政府信息的緊迫感、主動性還有待進一步加強;二是公開的質量還不夠高,對政策文件的通俗化解讀和對熱點問題的積極回應不足,不能適應政民互動新形勢要求,開展政務信息公開能力有待提高。
(二)整改情況:一是進一步強化公開意識,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,充分認識推行政務公開的重要意義,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指導,切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;二是進一步落實公開要求,進一步規(guī)范公開內容,規(guī)范受理格式文本和程序,進一步提高業(yè)務能力,強化人員力量,指定專人負責,不推諉、不拖延,提高政務公開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
(一)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完成情況。
1.推進重要決策公開。已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公開發(fā)布機制,2021年度,本單位無重大行政決策。
2.加強權力配置信息公開。一是根據(jù)“一體化平臺”中“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”要求,及時認領、編制、公開發(fā)布的政務服務事項103項,在精細化梳理的基礎上,開展情形化分類、申請材料最小顆?;蛯彶橐c梳理工作。完成權責清單導入集約化平臺工作。二是及時調整依法公開本單位及其下屬事業(yè)單位工作職能、機構設置、通訊地址、辦公時間、主要負責人等信息,確保全面展現(xiàn)政府機構權力配置情況。
3.加強政務信息管理。2021年度,在本單位主動公開文件欄目公開及時公開主動公開文件及相關信息,共計27件。
4.提高監(jiān)管執(zhí)法規(guī)范性和透明度。本單位及時向社會公開事前、事后公開及行政執(zhí)法流程圖和相關制度,共計42件。
5.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。一是持續(xù)在重點領域專欄發(fā)布相關信息,共計100件。二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、政務新媒體、信息發(fā)布、解讀回應、依申請公開、公眾參與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。
(二)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。
2021年度,海拉爾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產生信息處理費。
海拉爾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2年1月18日